8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于印發<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相對薄弱檢察院“脫薄爭先”典型案例(第七批)>的通知》,將近期最高檢選編的第七批6件薄弱院“脫薄爭先”典型案例予以印發。其中,瀘西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張某明等3人國家司法救助案成功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
2022年9月23日,一場交通肇事導致兩名八旬老人張某明和王某珍喪失獨子張某龍。瀘西縣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該交通肇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救助線索,并移送控告申訴檢察部門??馗嫔暝V檢察部門依職權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經調查核實,被害人張某龍生前與妻子離異,現留下一在讀幼兒園小班的五歲女兒與年過八旬的父母三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張某明本人系孤兒,又是退役軍人,曾參加過1962年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家庭系原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為政府幫扶建蓋的三間土木結構瓦屋面房,年久失修。案發后,家里失去唯一的勞動力,生活十分困難。因肇事者無賠償能力,案件和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被害人遺體在殯儀館存放長達十月之久,尚欠數萬元保管費無力支付。 瀘西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視,經審查認為張某明家庭因案導致生活困難,屬于建檔立卡貧困戶、軍人軍屬、困難婦女、未成年人等多個檢察機關司法救助的重點對象,決定向其發放司法救助金。為進一步提升救助效果,瀘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托本院《關于建立和完善國家司法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實施意見(試行)》,牽頭召集縣鄉村振興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十二個單位召開兩次多元救助聯席會,協同多部門共同發力,對張某明家庭開展多元化綜合救助幫扶。救助案件辦結后,瀘西縣人民檢察院多次對張某明家庭進行走訪探望,鼓勵被救助人積極樂觀面對未來生活,并持續跟進救助幫扶政策,確保幫扶措施落實到位。
張某明等3人國家司法救助案的有效辦理,是瀘西縣人民檢察院深入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個縮影。瀘西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堅持“應救助盡救助”原則,將司法救助融入檢察辦案全過程、各環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救助,不僅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也讓人民群眾深切體會到檢察機關的司法溫情與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