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部分離婚糾紛都涉及孩子撫養權的爭奪問題,“搶”孩子的現象并不少見。近日,綠春法院執行干警以子女親情為出發點,融匯法理與情理,成功執結了一起因離婚糾紛引發的“搶娃大戰”,讓雙方當事人感受到了執行工作的力量和溫度。
李某某與許某某婚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準許二人離婚的同時,本著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權益出發,將女兒判由母親李某某撫養,父親許某某享有探視權。判決生效后,孩子仍與其父親共同生活,李某某認為許某某有意阻攔孩子與自己共同生活,侵犯了其對孩子的撫養權,違反了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行使其對孩子享有的撫養權。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考慮到撫養權的對象是年幼的孩子,如果簡單粗暴地通過強制執行手段辦理,不僅容易激化父母雙方的矛盾,而且也會對孩子造成傷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為了更好地解決矛盾,執行干警轉變思路,首先走訪了孩子現居住的其爺爺家及當地村委會,詳細了解案情后第一時間聯系了李某某和許某某,認真傾聽雙方訴求,多次對雙方進行溝通疏導。然而,由于李某某對許某某拒絕其探視女兒一事心存芥蒂,許某某父母對李某某怨氣較大,雙方當事人劍拔弩張、互不相讓,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情緒激動的雙方當事人,執行干警分別對李某某、許某某及其父母進行心理疏導和教育引導,從法律道德方面曉之以理,從孩子生活成長的角度動之以情,向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后果。干警楊玉忠更是將心比心地勸說道:“你女兒現在還小,法院把她判給媽媽也是考慮到媽媽能更了解女兒在成長過程中的生理需求和心理狀態,遇到問題母女間溝通起來也更方便。再說,現在孩子也愿意跟媽媽一起生活,咱們為人父母的,不就是希望孩子能健康快樂地成長嘛。不管孩子在誰身邊長大,只要有心,父母親情什么時候也不會疏遠?!?/section> 功夫不負有心人,干警一番推心置腹的釋法析理,說到了許某某的心坎上,最終許某某及其家人化解心結,答應讓孩子回到母親身邊,李某某也保證許某某可以隨時探視孩子。至此,這場“搶娃”大戰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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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工作,既需要雷霆出擊,也需要善意文明。撫養權糾紛涉及人身利益,摻雜著情感糾葛,往往因雙方矛盾較深而成為不易執行的“棘手”案件,對此,綠春法院不斷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注重情理融合,積極促進案結事了,用實際行動詮釋“公正司法”的內涵,讓人民群眾真切感知到司法的溫度。下一步,綠春法院將繼續尊崇善意文明理念,既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剛柔并濟合理平衡被執行人現實可得利益,讓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溫度,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