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石屏法院因案因人施策,剛柔并濟,精準發力,成功執結多起案件,用自己的真心、恒心、耐心,詮釋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責任與擔當。
雷霆出擊,“硬核”執行顯威力
在某物權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陳某波、陳某西在判決生效后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陳某波、陳某西不愿配合執行行動,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為確保執行行動順利實施,提前分析研判執行風險,周密制定行動方案,統籌調配執行力量,有序組織開展現場執行。
利刃出鞘,亮劍執行有力度
被執行人可某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致申請執行人馮某某受傷,經法院判決可某某賠償馮某某各項經濟損失26925.63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395元。判決生效后,可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馮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可某某以各種借口抗拒執行,遂對可某某依法采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拘留期間,經過多方勸說,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馮某某放棄部分賠償款,由可某某的女兒支付賠償款20000元。
釋法明理,法理并重促執行
被執行人何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000元。判決生效后,何某被送監服刑,未在刑事判決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罰金。
在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何某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干警前往何某戶籍地調查財產線索并找到了其父母,針對其父母的不理解情緒及錯誤認知,執行干警用真實的案例進行釋法析理。經過法治宣教和耐心引導,被執行人何某的父母表示理解,并代何某繳納了刑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