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鼓勵先進、激勵隊伍,推進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100個集體、100名個人予以通報表揚。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憑借優異的工作成績、突出的工作質效,被表彰為全國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也是全省17家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中唯一受此殊榮的集體。
近年來,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院黨組的堅強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正確指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法治紅河、平安紅河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重協調 實質解紛解民憂
始終堅持將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作為案件審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行政協調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注重對行政協調經驗的歸納總結和對民族習慣和地方智慧的挖掘運用,在全州形成卓有成效的“1234”工作法(實現“案結事了”1個目標,坐實“找準問題、化解爭議”2個過程,遵循和解“自愿、依法、有限”3個原則,突出“法律、成本、實質、教育”4個重點),運用此法成功協調化解了全州影響較大的一系列行政訴訟案件。加強訴源治理和訴前化解工作,構建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常態化協調聯系機制,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行政訴訟行政復議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實現新收行政一審案件同比下降16.29%。2018至2021年,一審行政案件調撤率為49.2%,二審行政案件調撤率為24.7%。其中,2022年,一審行政案件(含舊存)調撤率達到60.61%,二審行政案件(含行政賠償案件)調撤率達到35.63%。
樹形象 作風過硬提質效
始終堅持黨對審判工作的領導,以“黨建強引領,全省走前列”為目標,著力打造過硬隊伍,近年來未有干警受到紀律處分。工作作風優良,工作表現突出、審判質效優異。2019年至2021年,一審案件被上級法院發回僅1件,無改判案件,改判發回數為全省最少;2022年上半年,審判業績綜合排名位居全院第一位。近年來,1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3名干警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1名干警榮獲“辦案能手”榮譽稱號,獲得集體嘉獎2次、個人嘉獎10余次。
練內功 隊伍團結凝合力
著力打造善于學習、勤于總結的辦案隊伍,改變過去“填鴨式、灌輸式”的學習模式,采取“庭室座談”方式,通過例會和空余組織干警學習交流。根據人員情況采用“以大帶小”模式,讓青年干警向資深干警學習辦案經驗方法、群眾工作方法,資深干警向青年干警學習信息化應用經驗,充分發揮了團隊整體優勢。
強職能 審判工作獲認可
積極總結相關審判工作經驗,就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發揮、行政審判機制改革、延伸審判職能、隊伍建設等方面形成的2018-2021年全州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經紅河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獲全票通過。案件審理中形成的司法建議,獲“全省法院2017-2019年度行政審判優秀司法建議”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