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為人民 網絡安全靠人民
9月13日是2023年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電信日。值此之際,為進一步提升青少年識別電信網絡詐騙手段、“幫信”陷阱等能力,謹防電信網絡詐騙,筑牢國家網絡安全屏障,彌勒法院邀請彌陽中學、彌東中學、第五中學、西山民族中學四十余名師生旁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詐騙罪二案。
庭審現場
案件一
被告人楊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要用其提供的銀行卡轉移非法資金的情況下,到麻將室將自己名下的一張銀行卡提供給他人轉移非法資金,并配合對方進行刷臉認證,在轉賬過程中對方利用其手機銀行APP創建33個虛擬賬號用于轉賬。經查明,被告人楊某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被用于非法轉賬共計入賬399107.11元,其中四名被害人轉入資金共計39981元,被告人楊某從中獲利11904元。
經審理,法庭當庭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案件二
被告人劉某明知上游犯罪分子在實施信息網絡詐騙活動,為獲取非法利益,收購多張電話卡,使用音頻對接線連接兩部手機搭建簡易“手機口”設備,幫助上游犯罪分子撥打詐騙電話,導致被害人李某被騙金額為人民幣20000元。
經審理,法庭當庭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00元。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李文兵結合案情,為同學們講解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詐騙罪的區別,解答了同學們的疑惑,并提醒同學們切勿因為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兩卡”給他人,否則極有可能淪為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幫兇。同時引導學生們要珍惜在校學習機會,學法以正身,明法以精魂,守法以律己,讓法治成為心中信仰。
在“大數據時代”下,互聯網提高效率,促進共享的同時,背后潛藏的電信詐騙、數據泄露、病毒軟件等隱患也威脅著網絡安全。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守好網絡安全底線,筑牢安全防線至關重要、刻不容緩。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切莫貪圖小利,隨意將“兩卡”出售、出租、轉借他人,不會有天上掉餡餅這種好事,你以為步入了發財捷徑,實則走進了深淵絕境。
小貼士:“兩卡”是指手機卡和銀行卡。其中手機卡包括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運營商的電話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以及物聯網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及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