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探索政法工作和金融工作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的全新可持續發展模式。9月7日,彌勒市人民政府福城街道辦事處、彌勒市人民法院彌陽人民法庭、彌勒農商行聯合舉辦政銀座談會,合作簽署“黨建+金融+治理+N”黨建聯建共建框架協議,搭建全省首家“三方聯促金融一體化黨建共建陣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興武,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傅軍出席儀式并講話。
儀式上,福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主任燦星,彌陽人民法庭副庭長李劼,彌勒農商行黨委副書記、行長李翔分別代表三方簽訂了《“黨建+金融+治理+N”政銀合作框架協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興武,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傅軍,福城街道黨工委書記龍斌,福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主任燦星,彌勒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榮光,彌勒農商行黨委副書記、行長李翔向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組織員、聯絡員、監督員、調解員、服務員頒發聘書。
黨建+金融+治理+N
據悉,“黨建+金融+治理+N”工作模式,是根據彌勒市人民政府與彌勒農商行簽訂的《金融服務合作框架協議》以及彌勒市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彌勒市支行印發的《關于建立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而探索建立的黨建共創共建機制。該工作模式以黨建聯建共建為平臺,將金融工作、政法工作融入到鄉村振興工作中,一方面,將更多的金融資源配置到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為轄區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另一方面,有機融合金融資源與基層黨建、鄉村振興、訴源治理、網格治理等工作,充分調動基層力量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合力推動構建“黨委領導、府院聯動、多元化解、法治支撐”工作格局,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努力將矛盾糾紛止于未訴、化于未發,努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更強、社會更加和諧。
《“黨建+金融+治理+N”政銀合作框架協議》明確,鄉鎮(街道)分管金融副主任、彌勒農商行分管前臺業務副行長、彌勒市人民法院相關法庭負責人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組織員”,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村干部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聯絡員”,村(社區)監委會主任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監督員”,村(社區)調委會主任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調解員”,共同推進合作內容,建立有群眾參與的網格互助小組,協助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司法協助、走訪調查、建檔授信、走訪慰問困難黨員和困難群眾等工作。
目前,彌陽街道、太平街道、福城街道、東風農場社區管理委員會已簽署合作協議,彌勒市其他鄉鎮將陸續簽署合作協議,實現“黨建+金融+治理+N”工作模式全覆蓋。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興武指出,打造“黨建+金融+治理+N”法政企融合工作平臺,是深入學習領會和深刻踐行省委提出的“十種鮮明導向”的有力舉措,有利于黨建品牌的打造、有利于政法工作的拓展、有利于金融業務的規范、有利于基層政權的鞏固。通過法政企的緊密合作、良性互動,將金融和政法工作的觸角延伸到基層,進一步整合三方力量,實現貸款有咨詢、放款有依據、逾期有調解、起訴有通道、解紛有程序、執行有保障,不斷夯實基層的治理基礎。
針對如何落實好下一步工作舉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興武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要在組織領導上下功夫,充分發揮好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治理)組織員、聯絡員、調解員、服務員、監督員這“五員”的作用,完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工作對接和成效評估。
二是要在工作融合上下功夫,圍繞黨建工作怎么聯手打造、政法和金融怎么深度嵌入、基層治理怎么融入推動三個方面,找準黨建工作的共同點和共贏點,在制度化、規范化上相互促進,在培養黨務干部上相互幫帶,在開展黨建活動上相互合作,在總結經驗上相互借鑒,不斷提高黨建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實現共建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互聯互動,真正發揮組織優勢、集聚組織資源、擴大組織覆蓋、激發組織活力。
三是要在宣傳總結上下功夫,在深入推動各項工作舉措落地見效的同時,要會宣傳、會總結、會報告,打造在全州立得住、在全省有影響的工作亮點,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